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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新闻来源:    点击数:3789    更新时间:2014-4-15 16:14:32    收藏此页

各县区委宣传部、妇联,市各有关单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全社会的文明风尚。为认真贯彻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践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内在自觉,以家庭道德文明建设的成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贡献力量,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港城“十大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面向基层和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最美家庭”及感人事迹,******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大力弘扬并积极传承符合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美德规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5月中旬。
三、评选范围条件:我市范围内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公民道德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组织
成立市“十大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瑜兼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宣传部。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寻找推荐和评选工作。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下旬)。市委宣传部、市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召开部署会议,在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事,全面启动港城“十大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3月下旬至4月20日)。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与市民推荐相结合。
1、组织推荐。各县区委宣传部、妇联负责本县区推荐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基础上,推荐申报5—7个候选家庭。市各部门各单位(含驻连部省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推荐1—2个候选家庭。
2、社会推荐。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直接推荐申报。
3、市民推荐。广大市民对于身边涌现的最美家庭可直接推荐,也可自荐申报。
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下载地址:连云港市妇联网站www.lygwoman.com),并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同时上报“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照片、“最美家庭”视频等内容,于4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寄至:市“十大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新浦区苍梧路振兴公寓市妇联宣传部)。电话:8550652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妇联邮箱:flxcblcy@163.com。
(三)筛选初评。4月20日—25日,专家组对申报家庭初步评选,最后确定20个候选家庭。组委会将对推荐申报的候选家庭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和相关单位,采取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事迹展播。4月25日—30日,在连网、连云港传媒网、机关家园网、连云港信息港、连云港妇女网等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刊播20个候选“最美家庭”故事、家训、视频等,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五)公示投票。5月1日至5月10日,事迹展播结束后,将20个候选家庭事迹在市内媒体公示,接受广大市民投票。投票采取群众投票、网络投票、专家投票相结合。根据设定权重,综合各类投票结果,选出10个“最美家庭”,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六)表彰奖励。在5月中旬国际家庭日前后,召开全市表彰会议,隆重表彰港城“十大最美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组织市内媒体对港城“十大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刊播。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港城“十大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群众和家庭踊跃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文明新风尚建设的过程。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市里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最美家庭”评选。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普遍建立评选“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集中时段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展播最美家庭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通过张贴活动启事、宣传画和播放活动形象宣传片、公益广告及组织志愿者入户宣传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踊跃参与。
(三)重在实效,突出特色。将评选港城“十大最美家庭”活动与我的“中国梦”、“港城梦”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雷锋车”、开山岛夫妻哨等国家和省市先进典型、身边模范、港城叶欣仁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市正在开展的“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结合起来。使这项活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弘扬家庭美德、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培植丰厚的土壤、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 港城“十大最美家庭”推荐申报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港城“十大最美家庭”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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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可另附)

县区妇联(机关工委妇工委)意见

县区委宣传部(机关工委)意见

备注:请各县区、各单位于420日前上报市妇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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