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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水价、气价方案今年要调 宿迁除外
新闻来源:现代快报    点击数:3542    更新时间:2015-1-23 10:44:28    收藏此页

 

        如今,江苏多数地区的民用水、气都执行阶梯价格了,但还不符合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要求。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目前江苏13个市中只有宿迁的阶梯水价符合要求,其他都要重新出台阶梯价格方案。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底前,各市都要重新制定阶梯气价、水价调整方案,除宿迁外,各市基本都要召开水价、气价调整的听证会。
 
        今年全省要完善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 

        据省物价局工价处处长武春介绍,从2005年起,江苏开始在有条件的地区尝试推行居民阶梯水价。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国设市城市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阶梯气价, 阶梯水价三级阶梯价格比例不低于1:1.5:3,阶梯气价三级价格比例原则上按1:1.2:1.5安排,而且无论气价还是水价,要求一级、二级阶梯的覆盖面原则上达到80%、95%。按此来看,江苏各市其实都不符合国家的要求。“不过,到目前为止,宿迁进行阶梯水价改革后,已经符合国家要求了,但其他市还要开听证会,重新进行调整。”武春说,“我们将会通过定期通报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在2015年底前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水资源费要上调,但不影响水价

         武春还介绍说,2015年江苏还要进行水资源费的上调。根据国家要求,“十二五”末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分别达到0.20元/立方米、0.50元/立方米。
         在很多市民来看,是否上调水资源费后,居民用水价格就要涨了呢?武春说完全不会,因为去年9月开始,水价中的南水北调基金停收,而根据即将下发文件,水资源费的上调将会从南水北调基金停收开始,两者一涨一跌衔接后,所以不会影响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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