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卫泽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钱款;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高档酒店和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杨卫泽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卫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