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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连云港市第二届社区文化节的通知 | 新闻来源: 点击数:3565 更新时间:2014-4-15 16:10:20 收藏此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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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文明办,各相关街道、社区: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建设在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基础作用,更好地弘扬传统美德,展示社区的凡人善举,倡导邻里守望,推动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连云港市第二届社区文化节”。 一、活动主题: 美丽港城梦 和谐邻里情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主办,由市广播电视台故事广播、城市公共频道承办。 三、活动内容: 1、社区大舞台系列活动(详见附件1) 2、全市“社区好邻居”评比表彰(详见附件2、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3月25日起宣传推广、组织发动; 2. 4月8日—4月30日候选人推荐、事迹展播、评比; 3.4月26日—5月17日分两场举办广场舞和社区达人区域赛。4月26日连云区、开发区,5月10日新浦区、海州区。5月17日决赛。 4.5月30日社区文化节闭幕式及颁奖典礼。 五、媒体支持: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城市公共频道、新闻广播、故事广播、连云港广播电视报、连云港传媒网等。 六、表彰奖励: 1、社区广场舞大赛:冠军1个,亚军2个、季军3个,其余队伍获得优胜奖;参加颁奖典礼并颁发证书,冠亚军参加闭幕式演出。 2、社区达人秀评选出10名社区达人,参加颁奖典礼及闭幕式演出; 3、“社区好邻居”10名,其余10户家庭获“社区好邻居”提名奖。参加颁奖典礼并颁发证书。 4、社区文化节组织奖10名。参加颁奖典礼并颁发证书。 七、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要在4月1日前将推荐表报所在区文明办,由区文明办统一扎口,好中选优,按照下达的指标数于4月8日前上报市“社区好邻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广电中心8楼故事广播),联系人:信卓希;电话:15261343199,邮箱lygsqwhj@163.com(sqwhj2014) 2.各区的社区达人秀推荐节目为3—5个(形式不限),在区域赛前一周确认报节目统筹组,并组织排练(服装、道具自备)。文艺节目统筹:城市公共频道郭媛媛;电话18505180668。
附1:连云港市第二届社区文化节社区大舞台活动方案 附2:连云港市第二届社区文化节“十佳好邻居”评比办法 附3:连云港市第二届社区文化节“十佳好邻居”推荐表
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 2014年3月20日 附1: 社区大舞台系列活动方案 为了更好地丰富市民社区生活,增强社区文化交流,营造和谐互助健康的社区氛围,本届社区文化期间将推出“社区大舞台”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社区广场舞大赛 (一)参赛名额: 1.市区范围内各社区均可组队参加所属区域初赛; 2.新浦区选拔5支代表队参加决赛,连云区、开发区各选拔2支代表队参加决赛、海州区选拔1支代表队参加决赛; 3、通过决赛评出冠军1个,亚军2个、季军3个,其余队伍获得优胜奖。 (二)参赛条件: 1.参赛队员须为所代表社区居民; 2.每支代表队人数应在在18人—30人之间; 3.参赛队伍选拔赛、总决赛队员构成应保持一致; 4.参赛队伍可按参赛人数预置10%比例替补队员; 5.每首比赛曲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 (三)评分原则: 1.精神面貌:精神面貌饱满、服装整齐统一。服装造型、道具符合参赛内容和风格,与大赛主题相一致,视觉冲击力强。 2.艺术水准:参赛人员对音乐的理解准确,编排动作符合音乐旋律;音乐清晰丰满,紧扣比赛内容,有良好的视听效果。动作到位、富有节奏感、表情乐观自然、有较强的表现力,动作整齐一致,能充分展示本次大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表现形式:比赛过程中队形编排变化新颖、流畅协调,有特色、有层次、有艺术感染力,体现集体配合意识。 4.七位评委打分,去掉******分与******分,其余分数相加所得为参赛队的最后得分; 5.每支参赛队伍的参赛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超时不扣分,可叫停结束该队比赛; 6.加分说明(总得分之后另行加分):参赛队伍人数较多时可适当加分,30人—39人增加1分,40人—50人增加2分;鼓励男士参加比赛,每一位男士可获得0.5分的加分,封顶为5分。 二、 社区达人秀 1、达人才艺类别不限,包括歌唱、舞蹈、书画、体育等或其他才艺。选手服装、道具等自备; 2、各社区组织居民报名参赛,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选; 3、分区域比赛时,由专家评审及大众评审根据选手才艺的艺术水准、舞台表现、观众反响等投票选出入围达人; 4、区域赛各区推荐指标分别为新浦区8位、海州区2位、连云区6位,开发区4位。 5、决赛评选出10位达人。 附2: “社区十佳好邻居”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的传统美德,建立文明、友善、和谐的新型邻里关系,营造团结、互助、祥和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文明和谐的新型城乡社区建设,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连云港市第二届社区文化节“社区十佳好邻居”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通过开展城乡社区“社区十佳好邻居”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以敬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和睦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建设,促进邻里新风的形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顾问:孙亚平、戴咏寒 组长:刘永鑫、马富胜 成员:朱巧玲、汪清燕、刘超 三.评选范围 我市区县所辖范围内的家庭均可参选,包括暂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和外籍家庭。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公平正义。家庭成员能够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2.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在社区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受到其他家庭的尊重; 3.诚实守信,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家庭成员在邻里间遇事谦让,邻里有事能够及时给予帮助; 4.崇尚科学,勤俭节约,珍惜资源。在社区爱护公共财物和环境,并能带动其他家庭参与; 5.热心公益,奉献社区,服务社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 五.评选程序和办法 ******阶段宣传发动(3月25日起) 对照评选条件,在市区范围内广泛发动群众踊跃参与“社区十佳好邻居”评选活动。相关媒体广泛宣传活动信息、评选条件。 第二阶段:申报、初评(3月25日——4月25日) 可采取个人自荐或社区、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提出申报,并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必须包括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报市“社区十佳好邻居”评选小组。其中,新浦区推荐10户家庭、海州区推荐2户家庭、连云区推荐5户家庭、开发区推荐3户家庭。相关媒体开设专栏展播其主要事迹,由市民进行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审核评定(4月26日至5月24日) 市评选领导小组结合投票结果,从各区推荐的二十户家庭中评选出本年度全市“社区十佳好邻居”,未入选的10户家庭获“社区好邻居”提名奖,并给予表彰奖励。新闻媒体进行深度宣传扩大影响。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把开展“社区好邻居”评选活动,作为推进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之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 2.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市评选领导小组在本次活动中设置“组织奖”,奖励工作突出的乡镇(街道)、社区。 3.精心部署。新闻媒体要加大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确保此次活动圆满完成。 4.严格把关。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强评选的透明度,坚持程序,坚持标准,突出群众公认,确保被推荐者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时代性。
附3: “社区十佳好邻居”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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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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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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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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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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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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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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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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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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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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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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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500字,事迹材料另附页) |
社区居委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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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街道办事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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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区文明办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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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 总页数:1 第 1 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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