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两节”将至,记者昨天上午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开展慰问困难群众活动的部署,省民政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下拨专项资金2.1亿元,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五类群体,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2016年“两节”补助金。 此次节日补助惠及21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要在2016年春节前发放到位。对于这项工作,各地政府要加强监管,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将慰问金发放到每一户困难群众。民政部门将广泛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将走访慰问与督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结合起来,实地查看节日补助、低保金等各项救助资金落实情况。 此外,江苏将适时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密切关注春节期间物价变动情况,适时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当月度省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时,省民政部门将督促相关省辖市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1/12发放价格补贴,当价格指数涨幅超过5%时,补贴标准增加50%,确保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较大影响。 |